昆山市財政局行政處罰公告[2018]8號
來源:江蘇政府采購網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揚州市運河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揚州市運河東路77號
法定代表人:俞新德
二、基本情況
? ? ? 本局收到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移送的“昆山市淀山湖人民醫院保安服務(叁年)項目”(招標編號:KSZC2018-G-040)供應商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一案的相關資料。經調查,揚州市運河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情形。2019年1月10日,本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昆財罰決字〔2018〕8號)。
三、處理結果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揚州市運河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處罰如下:
? 一、處以人民幣伍仟伍佰零捌元整(¥5508)罰款。
? ? ? 二、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為:2019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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